政府應該運用可供使用的資源,爲市民提供優質服務。爲達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認識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務,以及對個人和整個社會均有影響的政策和决定的依據。
《公開資料守則》(《守則》)界定擬提供資料的範疇,列出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的方式,幷訂明儘快發放資料的程序。
《守則》授權和規定公務員除有特別理由外,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這些理由載列于第2部。若拒絕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通常會提述這些理由。
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均會儘快及妥善地處理,如有需要,有關人員會協助市民闡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轉介至最適當的部門處理。有關的程序會儘量精簡。
《守則》亦載列有關要求覆檢或投訴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認爲《守則》則的規定未獲適當執行時知所遵循。
《守則》已上載于互聯網,網址爲https://www.access.gov.hk。
如欲索取服務隊保存的資料或紀錄,可來信申請,或以指定表格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本部門的警衛室或各區民政事務處的公衆諮詢服務中心索取。申請書請寄交:
地址 : | 香港大嶼山 香港國際機場 南環路18號 政府飛行服務隊 公開資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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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 2305 8205 |
傳真號碼 : | 2753 8438 |
電郵地址 : | gfsenq@gfs.gov.hk |
本部門的警衛室備有下列資料供市民查閱:
除免費派發或指定收費提供的刊物外,索取其他刊物須繳付下列影印費用:
A3紙黑白複印本 | 每複印本收費港幣1.6元 (除非法例另有規定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批准,則屬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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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紙黑白複印本 | 每複印本收費港幣1.5元 (除非法例另有規定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批准,則屬例外。) |
上述收費會不時予以調整。
本部門的披露記錄簡述根據《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索取及發放的資料的性質。披露記錄將會每季更新。
任何公眾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記錄內載列的任何資料,應向本部門的公開資料主任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有關要求會根據《守則》處理。
披露記錄 (pdf檔案)
注意: 披露記錄並不包括以下索取資料要求:個別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資料或與其有關的投訴個案的資料;索取已公布的資料;及索取可透過收費服務取得的資料。
遞交申請表格,請電郵至: gfsenq@gfs.gov.hk
亦可郵遞或親臨至下列地址:
公開資料主任
政府飛行服務隊
香港大嶼山
香港國際機場
南環路18號
如政府部門希望預約飛行服務隊的空中支援服務,請致電 2305 8333 與我們的行動支援小組聯繫,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flightbooking@gfs.gov.hk 了解更多信息。